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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这么做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工作会议召开后,广东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以检察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零容忍”

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大打击力度,全年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33.3%、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00%,性侵未成年人案批捕率、起诉率均高于其他类型案件。在全国公安系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成立由分管院领导担任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专案,该案涉及人数众、次数多、范围广,办案团队持续跟进引导侦查完善证据,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追捕漏犯,共审查起诉1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人。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有效引导侦查,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尤其对重大案件和拐骗儿童后通过列车跨域卖淫案做到专人提前介入,及时就案件管辖、定性、取证提出意见,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注重“前端防”

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暨普法教育体系课程项目

检察长亲自主持、10名青年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团队,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暨普法教育体系课程项目,完成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和预防性侵害、毒品犯罪、网络沉迷、校园欺凌等十个主题核心课程的搭建,做到因人普法、因需普法。检察长受聘担任广州市越秀区铁一小学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授法治课。深化检校共建,与铁一小学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检察官走进校园”活动,与广东实验中学联合编写法治小故事,在宪法宣传周、国家禁毒日、“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前等时间节点,派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普法展览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消除犯罪根源和社会成因方面发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好法治社会环境。推动法治社区建设,选择合适案件,将公开听证会开成生动的社区法治课。

切实履行未检综合履职、全面保护职责

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与广州市红棉社会工作服务社携手,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预防和保护工作,并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联合公安机关就辖内酒店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履行入住登记、查验、询问、联系、报告义务,对完善安保措施、设置警示标牌等提出意见,并向经营者赠送普法书籍。2023年以来辖区酒店无性侵未成年人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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